我校是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建设单位、农业农村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全国首批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试点建设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是一所以农科为特色,农、工、文、理、经、管、法、医、教、艺术多学科综合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作物学、园艺学获B+等级,进入全国前十名,植物与动物科学、农业科学、环境/生态学3个ESI学科排名进入全球前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六)《我校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我校人事调配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我校人事处官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5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
我校人才招聘网站(http://zp.huna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邮箱地址见附件1)的方式。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相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并与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学术业绩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学历学位,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我校人才招聘网(http://zp.hunau.edu.cn)公布。
2.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知在我校人才招聘网(http://zp.hunau.edu.cn)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试讲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等。试讲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试讲合格线的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达到1:5的比例则全部入围。面试主要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或提问、答辩等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人岗匹配度等,总分为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试讲须携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通知等均在我校人才招聘网(http://zp.hunau.edu.cn)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才招聘网(http://zp.hunau.edu.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符合学校“神农学者”人才条件的,可享受人才引进待遇,具体待遇“一事一议”。
咨询电话:0731-84617756(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4618683(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