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31 字体大小:
校属各单位:

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2021年度项目申报类别分为: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研究期限为3年。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研究期限为3年。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研究期限为3年。

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通知另行通知。

2、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报课题要立足“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要注重从原创性学理化学科化上深化研究阐释,特别是加强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推进新时代治国理政实践中提出的具有原创性、时代性、指导性重大思想观点的研究阐释。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深入阐发中国奇迹背后的道理学理哲理,着力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围绕推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关系全局、事关长远重大战略和重大举措,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项目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我校申请者必须通过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和“我校科研管理系统”同时进行申报。

1、“申报系统”申报。申请者可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严格按其网络申报办法、流程及要求进行申报。

2、“我校科研管理系统”申报。申报者登陆系统后,依次点击“科研项目”-“项目申报”-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正式定稿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本次《申请评审书》)启用202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4、本次申报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再按要求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申报材料。 

5、项目网络系统申报时间为2021129-322日,逾期不候。

六、其他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组织,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2、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3、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社科处。

联系人: 吴      84635005

报送地址:生科楼北203

E-Mail:hnndsk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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